“区块链”应更名为“数块链”

2019-01-18 10:20:10

近年来,“区块链”技术炙手可热,翻译工作中也不时碰到。为理解这一概念,笔者做了调查研究,发现中文资料不易理解,英文解释更清楚。究其原因,是中文命名不当,妨碍理解。

“区块链”来自英文blockchain,其中的chain是“链条”的意思;block的本意是“块”(比如,一块木头、一块冰),引申为四条马路围起来的一块方形建筑区域。后一含义在汉语中没有现成的说法,不得已翻译为“街区”,把一个立体概念,变成了平面概念。油气勘探中的“区块”,也来自英文的block。因为用来钻探油气的这片区域,不是平面的“区域”,而是立体的“板块”。

Blockchain的首位译者,很可能是受到“区块”这一译法的影响,把blockchain翻译为“区块链”。但实际上,blockchain当中的block和地理区域没有关系,而是指一个“数据块”。所以,“区块链”实为“数据块链”,可简称“数块链”。

根据资料,“数块链”是一种分布式记账方法。它的技术原理是,网上的一项交易完成后,不是把交易信息交给一个会计中心来核实记录,而是把信息发布到网络,看谁先解决一个计算机难题,就让谁来记。这个人完成记录后,把打包的信息即一个“数据块”(data block)(注意:不是“区块”)发给整个系统里的其他所有人,由大家共同保存。

新的交易发生后,系统中抢活的人(叫作“矿工”),又会争抢来核实交易并记录在案。这个人记录下来的信息,叠加在前一次交易信息之上,形成一个新的“数据块”。以此类推,以后每个数据块,都包含前面一个(也意味着前面所有)数据块的信息。这些数据块环环相扣,形成一个链条,就叫“数据块链”(可简称“数块链”)。

作为数块链发端的第一个数据块,叫作“创始数据块”。这个概念来自英文genesis block。遗憾的是,不知哪位译者把它翻译为“创世区块”;可能是查了词典,发现genesis在《圣经》中翻译为“创世纪”。但如果查一下这个词的词源,会发现这个词的本意是“产生““创造”“创始”的意思。“创世纪”当中的“世纪”,是翻译《圣经》的时候,为了使意思更加明确,根据上下文添加的。放在数块链的背景下,genesis仅仅表示“创始”,并不是“创造世界”,所以翻译为“创世”是无稽之谈。这就是翻译中的不求甚解。我们大家都熟悉的“基因”一词,是英文gene的音译,与genesis同源。当初科学家用这个词表示遗传因子,所表达的意思也是“生命的开始”。

数块链中还有一个概念叫作double spending,意思是一笔钱花两次。现在基本上都翻译为“双重支付”。可是,双重支付给人的印象是买一样东西付了两次钱。笔者建议翻译为“一币双花”。

翻译须经得起推敲

汉语讲求顾名思义。如果一个概念命名不准确,会令人费解。比如这样一句话:“区块记录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交易”,其中“区块”的字面意思和谓语部分无任何联系,很难理解;如果改为“数据块记录一段时间内发生的交易”,则浅显易懂。汉语不应该依附英文而存在。如果一个词必须追溯到英文的词义才能理解,汉语就会沦为英语的附属语言。这样的词如果充斥汉语词汇,汉语就会沦为没有内在逻辑的语言。这方面已经有前车之鉴。

比如,“不结盟运动”给人的印象是这些国家相互不结盟。但既然不结盟,在一起搞运动是干什么?当然,专家会说,这里的结盟是指结成军事同盟。这些国家在一起搞运动,并不是结成军事同盟。可是,如果仔细研究一下不结盟运动的英文名称(Non-Aligned Movement),会发现人家根本就不是“不结盟”的意思,真正的意思是“不选边运动”。当时美苏为首的两大阵营,分别成立了北约和华约组织,众多第三世界国家选择不加入任何一个集团,不“选边站”,所以叫作“不选边运动”。如果觉得“不选边”不够文雅,翻译为“不加盟运动”,也比“不结盟运动”便于理解。

还有一个例子。我们经常看到的“知识产权”一词,其实也不准确。“知识产权”来自英文的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IPR),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IP,意思是“智力财产”(智力或脑力创造的财产);第二部分是R,意思是“权利”,合起来应该翻译为“智力财产权”。

“知识产权”的译法之所以不理想,有两个原因。一、intellectual不是“知识”的意思(尽管出于历史原因,我们把英文的intellectuals(脑力劳动者)翻译为“知识分子”);第二,IP在词典中的译法也是“知识产权”(不是“智力财产”),与IPR的译法没有区别,也就是把权利和权利的保护对象混为一谈。

打个比方。我们知道,“专利权”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创造;“版权”保护的是文学艺术作品。知识产权保护什么?用英文好说:IPR保护的是IP。但因为IPR和IP都翻译为“知识产权”,汉语就成了“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这在逻辑上是不通的。如果纯粹按照汉语的逻辑,“知识产权保护知识”,这个论断总体不错,因为“智力财产”也属于知识。但并非所有的知识都受知识产权保护。因此,建议按照英文本意来翻译IP和IPR的概念。台湾把IP翻译为“智慧财产”,把IPR翻译为“智慧财产权”,比大陆好。但把“智力”提升为“智慧”,略有拔高。

最后一个例子。大家熟悉的“商业秘密”也不是准确的译法。“商业秘密”来自英文的trade secret。secret意思是“秘密”,无话可说。trade的本义是“贸易”,转义为“行业”。trade secret当中的trade,用的是本义还是引申义?根据资料(其实从常识也可以推断),trade secret包括制造业、工业和商业领域的秘密。因此,这里的trade是指“行业”,“商业秘密”的说法应该改为“行业秘密”。如果不改,就会出现这样的病句:“商业秘密包括制造业、工业和商业领域的秘密”。要理解这句话,还要先把“商业秘密”还原为trade secret,再从trade的英文含义来理解这句话,这岂不是对汉语表达能力的讽刺?

翻译是非常复杂的脑力劳动,不是通过简单的查字典,甚至用机器翻译就能轻易做好的事情。译者要反复思考、求证,才能确立一个词的译法。第一位译者,尤其是有话语权的第一位译者,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确保引入的概念经得起推敲,否则会给以后的交流带来很多不便,留下终生遗憾。前面举的几个例子就是很好的证明。

本人希望通过这篇文章,引发译者更多的思考,也希望通过报纸的呼吁,改正这几个词的译法。如果说“不结盟运动”“知识产权”“商业秘密”都已经约定俗成,难以修改,“区块链”作为新生事物,改名还来得及。修改之后,有利于这个概念的推广,同时也有利于净化汉语语言,提高汉语表达的精确性。

(作者是中国北京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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