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小说APP竟成“赚钱神器”,可“刑”!

2024-09-07 13:55:36
2020年起,被告人杜某某、徐某某、田某某在他人指使下参与运营多个盗版网络小说阅读app,并注册100余家公司为上述app进行域名备案登记、开设充值子账号推广引流。被告人与多个广告推广平台签订承接广告协议,约定由平台将广告植入盗版小说APP,通过大众免费阅读侵权小说时强制跳出广告以赚取流量收益。其中杜某某负责与APP实际运营人直接对接联系,统筹注册公司管理、APP业务推广等工作;徐某某负责协助杜某某进行上百家公司注册、充值账号推广引流等工作;田某某负责管理广告收入等财务统计工作,三人约定以每月广告流量收益金额扣除APP实际控制人份额后按比例进行分成。

2022年3月起,三人在明知上述APP上传播的作品多次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下仍继续参与运营。其间,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小说作品3000余件。

2023年3月,杜某某、徐某某、田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三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依法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判处被告人田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对三人分别判处罚金。同时,禁止三人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网络文学APP等与网络文学著作权有关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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