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保障措施

2016-01-28 10:31:10

北京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保障措施:

在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方面:构建集成电路高端产业链条,增强高清显示芯片、存储芯片、工业控制芯片、物联网芯片、移动通讯芯片等核心应用芯片研发能力,推动高端服务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智能硬件产品高端化发展。大力发展以网络运营服务为核心的开源操作平台软件、大数据管理软件、应用平台软件和面向消费终端的应用软件,加快推进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北斗导航定位、虚拟现实等新技术突破,促进新产品、新服务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未来网络技术标准制定,加大对软件定义网络(SDN)、网络功能虚拟化(NFV)、量子通信等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互联网集成化解决方案,推动工业生产技术、网络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集成融合和应用创新。(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在提升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方面:加快推进宽带普及和提速降费工作。积极发展移动互联和新一代移动通信,推动4G网络全覆盖,率先启动5G试验网建设,进一步扩大城市公共场所热点区域内免费WiFi覆盖范围,推动基站、通信管道等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加大网络光纤化改造力度,加快下一代互联网根服务器建设,促进大规模公共网络和移动互联网向下一代互联网升级。加快广播电视网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和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研究完善北斗地基增强系统,打造北斗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张北云计算产业基地,打造京津冀大数据走廊。(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通信管理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网信办负责)

在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方面:大力发展面向新技术和新模式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安全技术、产品和标准,增强复杂信息系统安全防范能力。加强电力、能源、交通、制造等重要领域新型智能工业控制系统和政务、金融、通信、医疗、电子商务等重要云平台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完善行业信息安全标准和规范制定,提升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复杂异构网络环境下网络安全监测评估、监督管理体系,制定跨部门、跨区域的网络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形成畅通的应急联动机制。探索建立数据安全流动认证体系,完善数据跨境流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知识产权执法和维权工作,严厉打击网络侵权假冒行为。(市网信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负责)

在推进公共信息开放共享方面:按照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分级分类,推进政府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明确信息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厘清各部门数据管理及共享的义务和权利,试点建设政务信息开放统一平台,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网建设。研究建立“互联网+”统计监测制度,开展统计监测分析。强化人口、法人、空间地理、金融、征信、交通等基础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和社会化开发利用,建立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分级认证制度。鼓励电信运营商、广电运营商、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发挥信息服务渠道优势,搭建公共信息资源开发平台,支持公众和小微企业充分挖掘公共信息资源的商业价值,促进互联网应用创新。(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负责)

在营造开放包容发展环境方面:深化交通运输、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等经济社会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主动适应网络化发展趋势,调整和创新行业监管模式,研究出台一批鼓励互联网融合创新的先行先试政策,以及重点行业网络服务管理办法,破除制约互联网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发展的行业准入障碍。研究制定有利于“互联网+”融合创新的事中事后市场监管制度,探索形成以信用信息为导向的行业自律监管模式,构建互联网融合创新规范标准体系。(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中关村管委会、市网信办负责)

在加大引导和支持力度方面:研究设立“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基金,重点扶持“互联网+”领域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企业发展。积极对接国家“互联网+”重大工程,推进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对信息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数据开放平台、信息安全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部署一批具有全局带动性的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遴选一批具有全国性先行先试作用的重点试点项目,树立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示范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鼓励通过创新券等方式支持创新平台面向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提供服务。支持企业利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进行融资。落实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进一步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中关村管委会负责)

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储备方面:加大对互联网领域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和创业团队的引进力度,开展外籍高层次人才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程序便利化试点,完善医疗、住房、税收等相关优惠措施。打造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孵化基地,为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创办企业提供启动资金,吸引和扶持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就业。发挥首都教育科研资源优势,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加大对互联网融合创新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复合型人才、专业技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力度;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围绕“互联网+”重点领域增设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允许教师和科技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离岗创业,允许教师兼职参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为大学生在“互联网+”领域创业提供创业导师、创业培训等服务。(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负责)

在深化开放交流合作方面: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在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集成电路、平板显示、新智能硬件、车联网、基础软件、网络安全等领域的国际技术交流和项目合作,鼓励企业建设海外研发中心,开展联合研发与技术攻关,参与国际标准研究制定。支持互联网企业通过并购、参股、境外上市与投资等方式,推动相关业务在全球布局。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发展,促进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整合规模小、效率低、能耗高的分散数据中心;推动区域传统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线上线下联动,构建区域产业交流合作平台。(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金融局、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建立推进“互联网+”行动工作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网信办、中关村管委会牵头,各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共同参与,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互联网+”行动任务落实的督查督导、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组织开展重点任务年度检查与跟踪评估工作。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要根据职责分工和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限要求,确保取得实效。市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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