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驾驶和智能航运先导应用试点

2021-11-10 15:10:36
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自动驾驶和智能航运先导应用试点的通知,通知提出,聚焦自动驾驶、智能航运技术发展与应用,以试点为抓手、以应用为导向、以场景为支撑,通过实施一批与业务融合度高、具有示范效果的试点项目,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案例集,凝练形成技术指南、标准规范等,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

通知要求,鼓励产、学、研、用多方参与,协同开展试点。优先支持用户单位牵头,联合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结合业务生产实际及技术优势,按照部明确的试点任务领域,在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谋划试点项目,明确试点目标、主要内容、实施周期等,并编制试点项目申报书。 

通知还要求,交通运输部科技主管部门根据试点项目征集和推荐情况,通过专家论证、现场评估等方式,综合考虑试点任务与交通运输业务的融合度、技术路线、预期成果、试点单位工作基础等因素,组织对申报项目论证,择优确定自动驾驶和智能航运试点项目并发布。

试点项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要加强协同,突出技术与业务融合,在确保试点任务高质量按时完成的基础上,注重总结经验,形成面向场景的综合解决方案。推荐单位要加强对试点项目的跟踪指导,及时协调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

试点项目结束后,交通运输部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试点情况进行考核评估。未完成申报书所确定试点任务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试点项目。结合试点工作评估及总结情况,交通运输部科技主管部门适时对试点任务领域优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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