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推动转型升级

2016-02-29 15:59:02

BAT日报讯:陕西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推动转型升级

在创新服务民生方式方面。创新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推进电子商务在交通、保险、公共缴费、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民生领域的应用,支持面向城乡居民需求的公共事业和社会服务平台建设。(各设区市政府负责)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支持文化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省文化厅负责)支持教育、会展、广告等服务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支持旅游景点、酒店等开展线上销售,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局负责)

在推动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大型商贸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零售企业开办网上商城,鼓励商贸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加速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交易市场发展电子商务,鼓励能源、化工、钢铁、林业等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各类专业市场搭建电子商务平台。(省商务厅负责)推进建设林产品电商平台和陕西林特产品丝路交易平台。(省林业厅负责)

在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方面。加快推进农业农村信息资源数据库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制定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培育农产品电子商务主体和优质农产品品牌,加强优质农产品标准体系、动植物检疫体系、安全质量追溯体系、质量保障与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省商务厅、省农业厅负责)加快改造、新建一批农产品冷库,完善农产品冷链仓储设施。(省农业厅负责)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推动电子商务进村入户。(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负责)抓紧制定我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产品质量保证地方标准。(省质监局、省农业厅、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工商局负责)引导快递企业建立集仓储、分拨、配送、运输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打通农村物流“下乡与进城”双向快捷通道,支持快递企业以建立合作网点的形式提供投递服务。(省邮政管理局、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供销社负责)

在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方面。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24号)要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国税局负责)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改进跨境电子商务管理机制,构建符合电子商务发展规律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机制。(西安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负责)加快推进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咸新区空港新城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积极争取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资质。(西安市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省发展改革委、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负责)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和监管平台建设。(省政府口岸办、西安海关、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在推动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发展方面。全面普及工业企业电子商务应用,鼓励中小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网络销售,加快建立与陕西特色产业相适应的工业品网络零售和分销体系。围绕网络消费者个性化需求,鼓励发展“以销定产”及“个性化定制”等网络化创新经营方式。推进包装印刷业发展,提升行业技术水平,促进包装印刷业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中小企业局负责)建立陕西省大数据交易所和工业云中心,为工业企业及创业者提供低廉便利、开放的综合工业云创新服务平台。推进大型制造业骨干企业与国际供应商、采购商之间的B2B电子商务无缝集成,建设第三方供应链管理平台,提供全程电子商务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负责)

在推广金融创新方面。扶持和推动陕西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支付业务许可证》,积极为全国性支付机构落户陕西提供便利。推动金融、电信、银行卡清算等业务部门加强合作,丰富在线支付产品,提升服务水平。推广应用具有硬件数字证书、采用国家密码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算法的移动智能终端。结合《“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发展纲要(2013-2017年)》,推广使用金融IC卡及移动金融创新产品;鼓励商业银行与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多元化金融服务合作;鼓励证券、保险、公募基金等企业和机构依法进行网络化创新。(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负责)鼓励保险公司运用电子商务新技术拓宽保险销售渠道、创新服务模式。(陕西保监局负责)


收藏 举报

延伸 ·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