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2016-02-02 11:13:09

从西安市政府办公厅获悉,西安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促进实体店与电商有机结合,推动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意见》指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农村电商发展的创新激励机制。近期至少要创建一个有一定规模的电子商务示范园和2—3个示范村;镇(街道)要以特色产品、“一村一品”工程等为切入口,推动产品上线营销,尽快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特色的电子商务镇、村。

在全市范围内打造20个电子商务示范镇,50个电子商务示范村。对于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区县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于市级电子商务示范镇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市级电子商务示范村最高不超过1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和农村电子商务规划、咨询、信息、运营、策划等方面。

鼓励企业依托自身品牌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对于企业自建平台,将根据交易额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于利用第三方平台建立网店且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年销售额5000万元至1亿元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年销售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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