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转型升级
沈阳市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转型升级:
推广工业电子商务应用。引导大型制造企业搭建以供应链管理为核心的电子商务平台,提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利用京东、淘宝、中国机械网等行业产品交易平台创新经营模式,支持生产制造企业深化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各环节的应用,支持工业电商平台建设,推动“中国(沈阳)装备制造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单位:市科技局)
拓展农村电子商务业务。加快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和农村网络设施保障体系,开展农村电子商务试点工作,推动农村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升级,积极引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发展电子商务,加快“沈阳特色”农林产品品牌建设。(牵头单位:市农经委;配合单位:市服务业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检验检疫局、质监局、林业局)
发展传统商贸流通业电子商务。推动中兴、兴隆等大型企业网上商城建设,支持中小零售企业与电子商务平台优势互补,促进线上交易与线下交易融合互动。推动五爱市场、南塔鞋城等专业市场建设网上市场。规范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网络经营行为,探索互联网食品药品监测监管办法,推动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委;配合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创新公共服务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步伐,推进智慧交通、智慧医疗等建设,推动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升级。(负责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在养老、家政、教育、会展等行业培育在线服务。(牵头单位:市服务业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教育局);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支持文化企业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负责单位:市文广局);打造沈阳经济区智慧旅游电子商务平台,构建智慧景区、智慧旅行社等电商融合体系。(负责单位:市旅游局);加大政府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力度,规范采购及报销流程等。(负责单位:市财政局)
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多种形式的电子支付,推动盛京银行加快与财富通、中国银联等知名第三方支付平台签约,拓展在电商平台的支付业务。培育和引进有较强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借鉴上海“付费通”等模式,探索由政府、事业单位、银行及电子商务企业共同出资成立专业化电子支付公司的模式,支持我市电子支付公司申请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即第三方支付牌照。(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