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手机转账付车费盗窃

2021-02-18 08:36:30
女郎搭私召车借口转账付车费,竟从司机手机偷转走7000元,昨日(2月16日)被判缓刑监视18个月。
 
被告瑞秋(21岁)面对两项偷窃的控状,昨日认罪。
 
案情披露,去年3月12日早8时18分,被告在勿洛6道第530座组屋搭私召车去东海岸一带的诊所,抵达目的地后,被告称现金不够,要求通过手机转账付29.5元的车费。
 
司机登录转账软件后把手机交给被告让她转账,被告10分钟后将手机归还,称已转账成功。
 
岂料,司机下午去银行查看,发现户口里的7000元不翼而飞,立刻报警,警方通过被告的手机号追踪到她,后者也坦承,并全数赔偿。
 
被告也在2019年4月6日下午2时30分,在Bugis Plus购物中心的美妆店偷走六支总值154元的口红、唇釉(lip stain)、睫毛刷和眉笔。
 
被告干案时先将物品上的付款条码撕下,再放入包内,离开时遭店员拦截。
 
被告昨日在家人的陪同下出庭,法官多次嘱咐被告不要重蹈覆辙,也不要违反缓刑条例,最终判她缓刑监视18个月,每晚10时到早6时必须待在室内,还需进行80小时的社区服务,被告家人也需缴纳5000元担保金。(文/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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