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中级法院2017年“引入智能机器人”实为谣言
近日,有媒体报道,据“南京市中级法院机器人项目负责人”透露,南京市中级法院决定于2017年“引入智能机器人”,以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经查,南京市中级法院从来没有设立、目前也未打算设立“机器人项目部”,更没有任命过“机器人项目负责人”。记者的报道不实。
近年来,南京市中级法院一直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的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司法是具有经验和价值判断性质的工作,再聪明的机器或软件都不能完全替代法官的工作,只能为法官提供办案支持与辅助。个别企业为了推销产品,无中生有地编造我院引进所谓“法律机器人”项目,还向记者声称南京市中级法院设立了“项目部”,引起了较大争议。在此,南京市中级法院郑重声明:
1.我院没有这个所谓的“法律机器人”项目,没有设立、目前也未打算设立“项目部”,更没有任命过“项目部负责人”。
2.我院已经制定了《南京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发展规划(2017—2019年)》,正在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司法服务。
3.我院在开展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将严格按照规定招标社会服务项目,并按照规定排除个别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企业中标。
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关注、监督南京法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