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网约车]努力实现出租汽车新旧业态的融合发展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相对的,出租汽车行业内的新、旧两种业态也是如此。在国家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制度设计中,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两大类,通过“增量带动存量改革、细分市场提升运输服务”,努力实现出租汽车新旧业态的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需求,是当前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的关键目标。
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快速发展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逐步受制于城市拥堵、经营成本提升等外部压力,也承受着经营权模糊、劳资关系紧张等内在症结,这十多年来可以说是在内外交困中维持发展,自身就有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移动互联网浪潮正在重塑现代社会,也为困境中的出租汽车行业带来了变革的新动力。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和规范发展的两个征求意见稿正是在这样的背景和趋势下,指出了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在新的制度设计下,传统出租汽车被认定为巡游出租汽车,通过深化改革来增强发展活力;各种“专车”被定义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纳入出租汽车行业体系,通过依法规范管理来拓展发展空间。推动出租汽车两种业态的融合发展,既顺应了巡游出租汽车深化改革的内在诉求,又解决了当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野蛮生长”所带来的弊端,是这次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制度设计的政策主轴。
融合发展是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而在融合的策略与路径上,还需要行业有更多的发展智慧和责任担当。在这一进程中,需要注重把握好两个方面的平衡。首先,要把握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平衡。出租汽车行业积弊多年,这次深化改革进一步厘清了发展定位、经营权、价格、承包费等关键问题,对新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管理原则与框架、责任与义务也予以了清晰界定。国家层面已经给出了改革的顶层设计,地方城市在结合实际推进改革时,需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发展与稳定的辩证关系。巡游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当前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在改革进程中甚至还有进一步激化的可能,要做好预判、准备好预案,在稳定中推进改革。其次,要把握好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的平衡。由于行业复杂的生态环境,在改革过程中需要兼顾各方利益诉求,对新老两种业态既要肯定多样化、差异性,又要推动融合发展,避免出现对立和冲撞。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数量管控,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在站点候客,也可通过电信、互联网等开展预约运营服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实行准入管理,不得在道路上巡游揽客,只能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使用符合规定的车辆开展预约运营服务,正是避免两者相互冲击,逐步实现融合发展的重要考量。另外,两者在车辆标准、服务标准和价格等方面也实行错位服务、差异化经营。如此,出租汽车行业才能构建起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相得益彰又和谐稳定的多样化服务体系。
随着深化改革的推进,可以预见的是,在融合发展的趋势下,传统巡游出租汽车将在运营模式、服务水平、信息化水平方面有显著提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被纳入法治、规范的发展轨道上,找准位置、突出优势,实行差异化的经营与服务。两者实现融合发展,才能在城市客运体系中建立更为科学合理、更为符合实际的出租汽车服务体系,才能更好服务人民群众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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