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操作
根据公告,调整范围涵盖天津银行已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部分。对于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30BP的存量房贷,将进行统一调整。特别是北京和上海地区利率高于LPR-30BP的首套房贷,以及其他地区同样条件的全部存量房贷,将统一调整至LPR-30BP。同时,北京和上海地区的二套房贷利率也将调整至当地政策下限。
调整方式方面,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将无需客户申请,由天津银行统一批量调整。而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贷款,客户需先向银行申请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然后再按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值得注意的是,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申请及调整时间方面,天津银行将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并自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对于需转换定价方式的贷款,客户可在公告之日至10月24日期间通过贷款经办行发起申请。
为方便客户查询和调整,天津银行提供了手机银行查询服务,并将在调整完成后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同时,银行也提醒客户注意防范诈骗活动,确保财产和信息安全。
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是天津银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服务客户的重要举措。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调整详情,客户可拨打银行24小时客服电话或咨询贷款经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