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通过支付宝冻结划扣老赖的钱款

2016-03-25 13:35:52

BAT日报讯:3月11日,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首次通过支付宝冻结划扣老赖的钱款,让逃避执行的老赖“棋输一着”。

六安市轻轻商贸公司(化名)在与丽梅食品公司(化名)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收了货物却迟迟不兑现货款。丽梅食品公司只得向裕安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轻轻商贸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20万元。官司打输了,但是轻轻商贸公司就是不兑现货款。 2015年11月,丽梅食品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轻轻商贸公司早就没有实际经营,公司法人代表也联系不上,眼看又是一起执行难案。结合之前对轻轻商贸财产的查询结果:其银行账户内没有存款,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作出了初步判断:轻轻商贸公司是在逃避债务,规避执行。

就在今年元旦前夕,执行法官得到一个消息,轻轻商贸公司虽然没有实体经营,却开了淘宝店,在网上销售食品,每日均有一定的营业额。既然做网络销售,肯定有与之配套运行的收支平台——支付宝。执行法官迅速联系支付宝网络科技公司,通过技术手段了解到,轻轻商贸公司的支付宝账户尚存14万元。于是,执行法官通过与支付宝网络科技公司沟通,对被执行人轻轻商贸公司的支付宝账号予以冻结,后划扣了其支付宝账户内的所有款项,支付宝公司还对其经营网店的信用进行了降级。

就在支付宝账户被强制执行一周后,轻轻商贸公司主动来到法院,与丽梅食品公司和解,并陆续将余款全部交到了法院。

与传统的银行存款相比,支付宝等网络账户为何能够进入执行行列,据执行法官介绍,支付宝账户虽属于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但此账户内的资金仍以现实的资金或资金账户为基础,其设立使用均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账户所有权人对账户内的资金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故应属于法律规定的合法财产权利的范围。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之规定,支付宝账户应属于法院可执行的“其他财产权”范围,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支付宝账户予以查封、冻结、扣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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