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人口、面积、地区生产总值/人均GDP排名

2024-08-06 16:38:57
31个省市自治区人口、面积、地区生产总值/人均GDP分别是多少?

中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为34个(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别行政区),根据2023年31个省市自治区发布的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3年31个省市自治区人口排名: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分别是多少?

第1广东: 2023年末广东全省常住人口12706万人。 2023年末广东全省常住人口1270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9583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5.42%,比上年末提高0.6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03万人,出生率8.12‰;死亡人口68万人,死亡率5.36‰;自然增长人口35万人,自然增长率2.76‰。

第2的山东:2023年末山东省常住人口10162.79万人。其中,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17.86%,15-64岁人口占65.42%,65岁及以上人口占16.7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54%,比上年末提高0.60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68.22万人,出生率6.71‰;死亡人口77.67万人,死亡率7.64‰;人口自然增长率-0.93‰。

第3的河南:2023年末河南省常住人口981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701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11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8.08%,比上年末提高1.01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69.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06‰;死亡人口78.7万人,人口死亡率为8.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94‰。

第4的江苏。2023年末江苏省常住人口8526万人。2023年末江苏省常住人口85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万人,增长0.1%。男性人口4322万人,女性人口4204万人;0—14岁人口1157万人,15—64岁人口5796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1573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4.8‰,人口死亡率7.6‰,人口自然增长率—2.7‰。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5.0%,比上年末提高0.6个百分点。

第5的四川常住人口:2023年四川省省常住人口出生人口52.9万人,人口出生率6.32‰;死亡人口79万人,人口死亡率9.4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1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8368.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978.1万人,乡村人口3389.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9.49%,比上年末提高1.14个百分点。年末全省户籍人口9071.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9万人。

第6的河北常住人口:7420万人

第7的湖南常住人口:2023年湖南省常住人口656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017万人,城镇化率61.16%,比上年末提高0.85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39.5万人,出生率6.00‰;死亡人口59.8万人,死亡率9.08‰;人口自然增长率-3.08‰。0-15岁(含不满16周岁)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8.84%,下降0.68个百分点;16-59岁(含不满60周岁)人口比重为58.93%,下降0.7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22.23%,提高1.39个百分点。

第8的浙江常住人口:2023年末浙江省常住人口66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0万人。其中,男性人口3459万人,女性人口3168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2.2%和47.8%。全年出生人口38.3万人,出生率为5.80‰;死亡人口44.0万人,死亡率为6.66‰;自然增长率为-0.86‰。城镇化率为74.2%。

第9的安徽常住人口:2023年末安徽省常住人口612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1.51%,提高1.36个百分点。

第10的湖北常住人口:2023年末湖北省常住人口5838万人,其中,城镇3822万人,乡村2016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5.47%。全年出生人口32.0万人,出生率为5.48‰;死亡人口50.4万人,死亡率为8.6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15‰。

第11的广西常住人口:2023年末广西常住人口502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854.50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6.78%,比上年末提高1.1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40.5万人,出生率为8.04‰;死亡人口38.4万人,死亡率为7.62‰;自然增长率为0.42‰。

第12的云南常住人口:2023年末云南省常住人口4673万人。全年出生人口38.5万人,出生率为8.22‰;死亡人口40.3万人,死亡率为8.61‰;自然增长率为-0.39‰。年末云南省城镇人口2473万人,乡村人口2200万人,城镇化率52.92%,比上年末提高1.2个百分点。

第13的江西常住人口:2023年末江西省常住人口4515.0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9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850.3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3.13%,比上年末提高1.06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29.5万人,比2022年减少3.0万人;死亡人口33.3万人,增加1.9万人。人口出生率6.52‰,比2022年下降0.67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7.36‰,上升0.4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0.84‰,下降1.09个千分点。

第14的辽宁常住人口:2023年末辽宁省常住人口418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07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73.51%;乡村人口1108万人,占26.49%。人口省际净流入8.6万人,扭转了自2012年以来连续11年人口省际净流出的局面。

第15的福建常住人口:2023年末福建省常住人口418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97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1.04%,比上年末提高0.93个百分点。全年人口出生率为6.81‰,人口死亡率为6.95‰,自然增长率为-0.14‰。年末户籍人口数为3969.2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69万人。

第16的陕西常住人口:2023年末陕西省常住人口3952万人,比上年减少4万人。其中,男性2017万人,占51.04%;女性1935万人,占48.96%,性别比为104.24。出生人口27万人,出生率为6.83‰;死亡人口32.2万人,死亡率为8.14‰;自然增长率为-1.31‰。城镇人口2575万人,占65.16%;乡村人口1377万人,占34.84%。人口年龄构成为:0—14岁人口占16.4%,15—64岁人口占68.37%,65岁及以上人口占15.23%。

第17的贵州常住人口:2023年末贵州省常住人口386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162.08万人,占年末常住人口的比重为55.94%,比上年末提高1.1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41.1万人,出生率为10.65‰;死亡人口30.0万人,死亡率为7.77‰;自然增长率为2.88‰。

第18的山西常住人口:2023年末山西省常住人口3465.9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5.3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252.01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64.97%,比上年末提高1.01个百分点。全年全省出生人口21.31万人,出生率为6.13‰;死亡人口29.11万人,死亡率为8.38‰;自然增长率为-2.25‰。

第19的重庆常住人口:2023年末重庆市常住人口3191.4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287.4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1.67%,比上年末提高0.71个百分点。

第20的黑龙江常住人口:2023年末黑龙江省常住总人口306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54.9万人,乡村人口1007.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7.1%,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0—14岁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8.8%,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18.8%。

第21的新疆常住人口:2023年末新疆常住人口259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539万人。城镇化率为59.24%,比上年末提高1.35个百分点。

第22的甘肃常住人口:2023年末甘肃省常住人口2465.4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6.9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68.05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5.49%,比上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9.10万人,出生率为7.71‰;死亡人口22.40万人,死亡率为9.0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33‰。

第23的上海常住人口:2023年上海市常住人口为2487.45万人。其中,户籍常住人口1480.17万人,外来常住人口1007.28万人。全年常住人口出生9.8万人,出生率为3.95‰;死亡15.8万人,死亡率为6.37‰;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42‰;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为107.3。

第24的内蒙古常住人口:2023年末内蒙古常住人口[3]2396.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67.1万人,乡村人口728.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9.58%,比上年末提高0.98个百分点。男性人口1227.1万人,女性人口1168.9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2.0万人,出生率为5.00‰;死亡人口20.2万人,死亡率为8.42‰。

第25的吉林常住人口:2023年末吉林省总人口为2339.41万人,人口减少数量由上年的27.68万人下降至8.28万人,人口跨省净流入4.3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8.84万人,出生率为3.77‰;死亡人口21.46万人,死亡率为9.16‰;自然增长率为-5.39‰。城镇常住人口1514.0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72%,比上年末提高0.99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8.98%。人口性别比为99.58(以女性为100)。

第26的北京常住人口:2023年末北京市常住人口3218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919.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87.8%;常住外来人口824.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37.7%。常住人口出生率为5.63‰,死亡率为6.13‰,自然增长率为-0.5‰。

第27的天津常住人口:2023年末天津市常住人口总量136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16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98万人。城镇化率为85.49%,比上年末提高0.38个百分点。常住人口出生率为4.47‰,死亡率为7.04‰,自然增长率为-2.57‰。

第28的海南常住人口:2023年末海南省常住人口10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2.46%,提高0.97个百分点。从性别构成看,男性人口554万人,女性人口489万人。从年龄结构看,0-15岁人口205万人,16-59岁人口664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175万人。

第29的宁夏常住人口:2023年末宁夏全区常住人口7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91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7.31%。全年出生人口7.3万人,出生率为10.02‰;死亡人口4.8万人,死亡率为6.59‰;自然增长率为3.43‰。

第30的青海常住人口:2023年末青海省常住人口59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万人。按城乡分,城镇人口373万人,增加7万人;乡村人口221万人,减少8万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2.8%,比上年末提高1.4个百分点。全年人口出生率为9.25‰,比上年下降1.35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7.57‰,上升0.3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68‰,下降1.69个千分点。

第31的西藏常住人口:2023年末西藏全区常住人口总数为36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41.92万人,占总人口的38.88%;乡村人口223.08万人,占总人口的61.12%。人口出生率13.72‰,死亡率5.76‰,自然增长率7.96‰。

以上就是2024年全国31省份人口排名表。31个省份中,11个省份常住人口呈现正增长,分别是浙江、广东、海南、上海、江苏、新疆、贵州、北京、天津、宁夏和西藏。其中,浙江去年人口增量达到50万人,位居第一。广东去年人口增量达到49万人,海南为16.19万人,位居第三;上海为11.56万人;江苏和新疆均为11万人;贵州为9万人;北京为1.5万人;天津、西藏和宁夏去年人口增量均为1万人。

中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为34个(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别行政区),根据2023年 31个省市自治区发布的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3年31个省市自治区GDP排名:31个省市自治区地区生产总值及人均GDP分别是多少?近期,全国31个省区市相继发布2023年经济成绩单:

第1的广东:2023年广东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135673.16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6986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5182美元)。2023年广东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135673.16亿元,比上年增长4.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540.70亿元,增长4.8%,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4.4%;第二产业增加值54437.26亿元,增长4.8%,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40.0%;第三产业增加值75695.21亿元,增长4.7%,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55.6%。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4.1:40.1:55.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6986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5182美元),增长4.7%。

第2的江苏:2023年江苏省地区生产总值128222.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50487元。2023年江苏省地区生产总值128222.2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075.8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56909.7亿元,增长6.7%;第三产业增加值66236.7亿元,增长5.1%。全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4:44.4:51.6。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50487元,比上年增长5.6%。

第3的山东:2023年山东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7435.1亿元。2023年山东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87435.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6298.6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35014.2亿元,增长4.2%;第三产业增加值46122.3亿元,增长3.6%。三次产业结构为7.2∶40.0∶52.8。

第4的浙江:2023年浙江省生产总值为82553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25043元。2023年浙江省生产总值为82553亿元,比上年增长6.0%。分产业看,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332、33953和46268亿元,分别增长4.2%、5.0%和6.7%,三次产业结构为2.8:41.1:56.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125043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17745美元),增长5.3%。

第5的四川:2023年四川省地区生产总值(GDP)60132.9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1835元。2023年四川省地区生产总值(GDP)60132.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056.6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21306.7亿元,增长5.0%;第三产业增加值32769.5亿元,增长7.1%。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6%、29.9%和62.5%。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0.5∶36.4∶53.1调整为10.1∶35.4∶54.5。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1835元,增长6.0%。

第6的河南:2023年河南省地区生产总值59132.39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0073元。2023年河南省地区生产总值59132.39亿元,比上年增长4.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360.15亿元,增长1.8%;第二产业增加值22175.27亿元,增长4.7%;第三产业增加值31596.98亿元,增长4.0%。三次产业结构为9.1∶37.5∶53.4。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0073元,增长4.4%。

第7的湖北:2023年湖北省生产总值为55803.63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95538元。2023年湖北省生产总值为55803.6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073.38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增加值20215.50亿元,增长4.9%;第三产业增加值30514.74亿元,增长7.0%。三次产业结构由2022年的9.5∶37.5∶53.0调整为9.1∶36.2∶54.7。在第三产业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其他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分别为17.3%、9.8%、8.9%、3.6%、-1.6%、7.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95538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9%。

第8的福建:2023年福建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4355.1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29865元。2023年福建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4355.10亿元,比上年增长4.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217.66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23966.43亿元,增长3.7%;第三产业增加值27171.01亿元,增长5.2%。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9%,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4.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0.0%。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29865元,比上年增长4.5%。

第9的湖南:2023年湖南省地区生产总值50012.9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5938元。2023年湖南省地区生产总值50012.9亿元,比上年增长4.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621.3亿元,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18822.8亿元,增长4.6%;第三产业增加值26568.8亿元,增长4.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5938元,增长5.0%。

第10的上海:2023年上海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7218.66亿元。2023年上海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7218.66亿元,比上年增长5.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96.09亿元,下降1.5%;第二产业增加值11612.97亿元,增长1.9%;第三产业增加值35509.60亿元,增长6.0%。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5.2%。

第11的安徽:2023年安徽省生产总值(GDP)47050.6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6830元(折合10903美元)。2023年安徽省生产总值(GDP)47050.6亿元,比上年增长5.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496.6亿元,增长3.9%;第二产业增加值18871.8亿元,增长6.1%;第三产业[3]增加值24682.2亿元,增长5.8%。工业增加值14021.1亿元,增长6.2%。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7.9∶40.2∶51.9调整为7.4∶40.1∶52.5。预计全年全员劳动生产率[4]147934元/人,比上年增加8339元/人。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6830元(折合10903美元),增长5.7%。

第12的河北:2023年河北省生产总值实现43944.1亿元,比上年增长5.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466.2亿元,增长2.6%;第二产业增加值16435.3亿元,增长6.2%;第三产业增加值23042.6亿元,增长5.5%。三次产业比例为10.2:37.4:52.4。全省人均生产总值为59332元,比上年增长5.8%。

第13的北京:2023年北京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3760.7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2%。其中,第一产业2增加值105.5亿元,下降4.6%;第二产业增加值6525.6亿元,增长0.4%;第三产业增加值37129.6亿元,增长6.1%。三次产业构成为0.2︰14.9︰84.8。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20.0万元。

第14的陕西:2023年陕西省生产总值33786.07亿元,比上年增长4.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49.75亿元,增长4.0%,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8%;第二产业增加值16068.9亿元,增长4.5%,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7.6%;第三产业增加值15067.42亿元,增长4.1%,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4.6%。人均生产总值85447.82元,比上年增长4.3%。

第15的江西:2023年江西省地区生产总值32200.1亿元,比上年增长4.1%。其中, 第一产业增加值2450.4亿元,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13706.5亿元,增长4.6%;第三产业增加值16043.2亿元,增长3.6%。三次产业结构为7.6:42.6:49.8,三次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1%、48.7%和43.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1216元,增长4.1%。

第16的辽宁:2023年辽宁省地区生产总值30209.4亿元,比上年增长5.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51.0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11734.5亿元,增长5.0%;第三产业增加值15823.9亿元,增长5.5%。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8%,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为38.8%,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为52.4%。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2107元,比上年增长5.9%。

第17的重庆:2023年重庆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0145.79亿元,比上年增长6.1%。按产业分,第一产业增加值2074.68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11699.14亿元,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16371.97亿元,增长5.9%。三次产业结构比为6.9:38.8:54.3。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94135元,比上年增长6.4%。民营经济增加值17932.40亿元,增长5.8%,占全市经济总量的59.5%。

第18的云南:2023年云南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0021.12亿元,比上年增长4.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06.63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增加值10256.34亿元,增长2.4%;第三产业增加值15558.15亿元,增长5.7%。三次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3.6%、18.2%、68.2%。三次产业结构为14.0∶34.2∶51.8。全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4107元,增长4.6%。全年全员劳动生产率[3]10.52万元/人,比上年提高5.4%。

第19的广西:2023年广西生产总值(GDP)27202.3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4.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468.18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8924.13亿元,增长3.2%;第三产业增加值13810.08亿元,增长4.4%。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16.4%、32.8%和50.8%,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19.5%、24.9%和55.6%。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4005元,比上年增长4.2%。

第20的山西:2023年山西省地区生产总值25698.1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88.86亿元,增长4.0%,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5.4%;第二产业增加值13329.69亿元,增长5.1%,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51.9%;第三产业增加值10979.64亿元,增长5.0%,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42.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3984元,比上年增长5.2%;按2023年平均汇率计算为10499美元。

第21的内蒙古:20223年内蒙古地区生产总值24627亿元,比上年增长7.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37亿元,比上年增长5.5%;第二产业增加值11704亿元,增长8.1%;第三产业增加值10186亿元,增长7.0%。三次产业比例为11.1:47.5:41.4。第一、二、三产业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8.7%、45.7%和45.6%。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02677元,比上年增长7.4%。

第22的贵州:2023年贵州省地区生产总值20913.25亿元,比上年增长4.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94.28亿元,增长3.9%,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3.8%;第二产业增加值7311.44亿元,增长4.4%,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5.0%;第三产业增加值10707.53亿元,增长5.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1.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4172元,比上年增长4.7%。

第23的新疆:2023年新疆地区生产总值(GDP)19125.91亿元,比上年增长6.8%。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742.24亿元,比上年增长6.3%;第二产业增加值7710.27亿元,增长7.2%;第三产业增加值8673.40亿元,增长6.6%。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4.3%,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0.3%,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5.4%。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3774元,比上年增长6.6%。

第24的天津:2023年天津市地区生产总值16737.3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4.3%,增速比上年加快3.3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68.53亿元,比上年增长1.2%;第二产业增加值5982.62亿元,增长3.2%;第三产业增加值10486.15亿元,增长4.9%。三次产业结构为1.6:35.7:62.7。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22752元,比上年增长4.6%。

第25的黑龙江:2023年黑龙江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883.9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为3518.3亿元,增长2.6%;第二产业增加值为4291.3亿元,下降2.3%;第三产业增加值为8074.3亿元,增长5.0%。三次产业结构为22.2:27.0:50.8。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51563元,比上年增长3.6%。

第26的吉林:2023年吉林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531.1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44.75亿元,比上年增长5.0%;第二产业增加值4585.03亿元,增长5.9%;第三产业增加值7301.40亿元,增长6.9%。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2.2%,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3.9%,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3.9%。

第27的甘肃:2023年甘肃省地区生产总值11863.8亿元,比上年增长6.4%。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641.3亿元,增长5.9%;第二产业增加值4080.8亿元,增长6.5%;第三产业增加值6141.8亿元,增长6.4%。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13.8%,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34.4%,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1.8%。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7867元,比上年增长6.9%。

第28的海南:2023年海南省地区生产总值7551.18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9.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07.40亿元,增长4.6%;第二产业增加值1448.45亿元,增长10.6%;第三产业增加值4595.33亿元,增长10.3%。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0.0:19.2:60.8。全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2958元,同比增长8.0%。

第29的宁夏:2023年宁夏实现生产总值5314.95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6.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28.10亿元,增长7.7%;第二产业增加值2487.24亿元,增长8.5%;第三产业增加值2399.61亿元,增长4.7%。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8.1%,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6.8%,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5.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2957元,比上年增长6.3%。

第30的青海:2023年青海省生产总值3799.06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87.00亿元,增长4.7%;第二产业增加值1612.83亿元,增长4.1%;第三产业增加值1799.23亿元,增长6.5%。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10.5∶43.9∶45.6调整为10.2∶42.4∶47.4。人均生产总值为63903元,比上年增长5.3%。

第31的西藏: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GDP)2392.67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9.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5.01亿元,增长14.9%;第二产业增加值882.97亿元,增长7.7%;第三产业增加值1294.69亿元,增长9.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5642元,增长9.7%。

中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为34个(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别行政区)面积由大到小排名如下:

第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面积166万平方千米,,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约占中国国土总面积的六分之一。

第2: 西藏自治区 面积122.8万平方千米

第3: 内蒙古自治区 面积118.3万平方千米

第4: 青海省 面积72.23万平方千米

第5: 四川省 面积48.14万平方千米

第6: 黑龙江省 面积45.48万平方千米

第7: 甘肃省 面积45.44万平方千米

第8: 云南省 面积38.33万平方千米

第9:广西壮族自治区 面积23.6万平方千米

第10:湖南省 面积21.18万平方千米

第11:陕西省 面积20.56万平方千米

第12:河北省 面积18.77万平方千米

第13:吉林省 面积18.74万平方千米

第14:湖北省 面积18.59万平方千米

第15:广东省 面积18万平方千米

第16:贵州省 面积17.6万平方千米

第17:江西省 面积16.7万平方千米

第18:河南省 面积16.7万平方千米

第19:山西省 面积15.63万平方千米

第20:山东省 面积15.38万平方千米

第21:辽宁省 面积14.59万平方千米

第22:安徽省 面积13.97万平方千米

第23:福建省 面积12.13万平方千米

第24:江苏省 面积10.26万平方千米

第25:浙江省 面积10.2万平方千米

第26:重庆市 面积8.23万平方千米

第27:宁夏回族自治区 面积6.64万平方千米

第28:台湾省 面积3.6万平方千米

第29:海南省 面答3.4万平方千米

第30:北京市 面积1.68万平方千米

第31:天津市 面积1.13万平方千米

第32:上海市 面积0.63万平方千米

第33:香港特别行政区 面积1101平方千米

第34:澳门特别行政区 面积25.4平方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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