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31个省市自治区人口排名: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分别是多少?

2024-06-29 15:39:45
中国的行政区域划分为34个(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别行政区),根据2023年31个省市自治区发布的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23年31个省市自治区人口排名: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分别是多少?
第1广东:​ 2023年末广东全省常住人口12706万人。 2023年末广东全省常住人口1270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9583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75.42%,比上年末提高0.6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03万人,出生率8.12‰;死亡人口68万人,死亡率5.36‰;自然增长人口35万人,自然增长率2.76‰。
第2的山东:2023年末山东省常住人口10162.79万人。其中,0-14岁人口占总人口的17.86%,15-64岁人口占65.42%,65岁及以上人口占16.7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54%,比上年末提高0.60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68.22万人,出生率6.71‰;死亡人口77.67万人,死亡率7.64‰;人口自然增长率-0.93‰。
第3的河南:2023年末河南省常住人口981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701万人,乡村常住人口411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8.08%,比上年末提高1.01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69.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7.06‰;死亡人口78.7万人,人口死亡率为8.0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94‰。
第4的江苏。2023年末江苏省常住人口8526万人。2023年末江苏省常住人口852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万人,增长0.1%。男性人口4322万人,女性人口4204万人;0—14岁人口1157万人,15—64岁人口5796万人,65岁及以上人口1573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4.8‰,人口死亡率7.6‰,人口自然增长率—2.7‰。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年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5.0%,比上年末提高0.6个百分点。
第5的四川常住人口:2023年四川省省常住人口出生人口52.9万人,人口出生率6.32‰;死亡人口79万人,人口死亡率9.4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12‰。年末全省常住人口8368.0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978.1万人,乡村人口3389.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9.49%,比上年末提高1.14个百分点。年末全省户籍人口9071.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9万人。
第6的河北常住人口:7420万人
第7的湖南常住人口:2023年湖南省常住人口656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017万人,城镇化率61.16%,比上年末提高0.85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39.5万人,出生率6.00‰;死亡人口59.8万人,死亡率9.08‰;人口自然增长率-3.08‰。0-15岁(含不满16周岁)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8.84%,下降0.68个百分点;16-59岁(含不满60周岁)人口比重为58.93%,下降0.7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22.23%,提高1.39个百分点。
第8的浙江常住人口:2023年末浙江省常住人口66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0万人。其中,男性人口3459万人,女性人口3168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52.2%和47.8%。全年出生人口38.3万人,出生率为5.80‰;死亡人口44.0万人,死亡率为6.66‰;自然增长率为-0.86‰。城镇化率为74.2%。
第9的安徽常住人口:2023年末安徽省常住人口612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1.51%,提高1.36个百分点。
第10的湖北常住人口:2023年末湖北省常住人口5838万人,其中,城镇3822万人,乡村2016万人。城镇化率达到65.47%。全年出生人口32.0万人,出生率为5.48‰;死亡人口50.4万人,死亡率为8.6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15‰。
第11的广西常住人口:2023年末广西常住人口502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854.50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6.78%,比上年末提高1.1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40.5万人,出生率为8.04‰;死亡人口38.4万人,死亡率为7.62‰;自然增长率为0.42‰。
第12的云南常住人口:2023年末云南省常住人口4673万人。全年出生人口38.5万人,出生率为8.22‰;死亡人口40.3万人,死亡率为8.61‰;自然增长率为-0.39‰。年末云南省城镇人口2473万人,乡村人口2200万人,城镇化率52.92%,比上年末提高1.2个百分点。
第13的江西常住人口:2023年末江西省常住人口4515.01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2.9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850.33万人,占总人口的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3.13%,比上年末提高1.06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29.5万人,比2022年减少3.0万人;死亡人口33.3万人,增加1.9万人。人口出生率6.52‰,比2022年下降0.67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7.36‰,上升0.42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0.84‰,下降1.09个千分点。
第14的辽宁常住人口:2023年末辽宁省常住人口418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07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73.51%;乡村人口1108万人,占26.49%。人口省际净流入8.6万人,扭转了自2012年以来连续11年人口省际净流出的局面。
第15的福建常住人口:2023年末福建省常住人口418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97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1.04%,比上年末提高0.93个百分点。全年人口出生率为6.81‰,人口死亡率为6.95‰,自然增长率为-0.14‰。年末户籍人口数为3969.2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69万人。
第16的陕西常住人口:2023年末陕西省常住人口3952万人,比上年减少4万人。其中,男性2017万人,占51.04%;女性1935万人,占48.96%,性别比为104.24。出生人口27万人,出生率为6.83‰;死亡人口32.2万人,死亡率为8.14‰;自然增长率为-1.31‰。城镇人口2575万人,占65.16%;乡村人口1377万人,占34.84%。人口年龄构成为:0—14岁人口占16.4%,15—64岁人口占68.37%,65岁及以上人口占15.23%。
第17的贵州常住人口:2023年末贵州省常住人口386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9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162.08万人,占年末常住人口的比重为55.94%,比上年末提高1.1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41.1万人,出生率为10.65‰;死亡人口30.0万人,死亡率为7.77‰;自然增长率为2.88‰。
第18的山西常住人口:2023年末山西省常住人口3465.9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5.36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252.01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64.97%,比上年末提高1.01个百分点。全年全省出生人口21.31万人,出生率为6.13‰;死亡人口29.11万人,死亡率为8.38‰;自然增长率为-2.25‰。
第19的重庆常住人口:2023年末重庆市常住人口3191.4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287.45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71.67%,比上年末提高0.71个百分点。
第20的黑龙江常住人口:2023年末黑龙江省常住总人口306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54.9万人,乡村人口1007.1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7.1%,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0—14岁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8.8%,65岁及以上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18.8%。
第21的新疆常住人口:2023年末新疆常住人口2598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539万人。城镇化率为59.24%,比上年末提高1.35个百分点。
第22的甘肃常住人口:2023年末甘肃省常住人口2465.48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6.9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68.05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5.49%,比上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9.10万人,出生率为7.71‰;死亡人口22.40万人,死亡率为9.0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33‰。
第23的上海常住人口:2023年上海市常住人口为2487.45万人。其中,户籍常住人口1480.17万人,外来常住人口1007.28万人。全年常住人口出生9.8万人,出生率为3.95‰;死亡15.8万人,死亡率为6.37‰;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42‰;常住人口出生性别比为107.3。
第24的内蒙古常住人口:2023年末内蒙古常住人口[3]2396.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667.1万人,乡村人口728.9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9.58%,比上年末提高0.98个百分点。男性人口1227.1万人,女性人口1168.9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2.0万人,出生率为5.00‰;死亡人口20.2万人,死亡率为8.42‰。
第25的吉林常住人口:2023年末吉林省总人口为2339.41万人,人口减少数量由上年的27.68万人下降至8.28万人,人口跨省净流入4.3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8.84万人,出生率为3.77‰;死亡人口21.46万人,死亡率为9.16‰;自然增长率为-5.39‰。城镇常住人口1514.07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72%,比上年末提高0.99个百分点。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8.98%。人口性别比为99.58(以女性为100)。
第26的北京常住人口:2023年末北京市常住人口32185.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919.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87.8%;常住外来人口824.0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37.7%。常住人口出生率为5.63‰,死亡率为6.13‰,自然增长率为-0.5‰。
第27的天津常住人口:2023年末天津市常住人口总量136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166万人,乡村常住人口198万人。城镇化率为85.49%,比上年末提高0.38个百分点。常住人口出生率为4.47‰,死亡率为7.04‰,自然增长率为-2.57‰。
第28的海南常住人口:2023年末海南省常住人口104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2.46%,提高0.97个百分点。从性别构成看,男性人口554万人,女性人口489万人。从年龄结构看,0-15岁人口205万人,16-59岁人口664万人,60岁及以上人口175万人。
第29的宁夏常住人口:2023年末宁夏全区常住人口7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91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7.31%。全年出生人口7.3万人,出生率为10.02‰;死亡人口4.8万人,死亡率为6.59‰;自然增长率为3.43‰。
第30的青海常住人口:2023年末青海省常住人口59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万人。按城乡分,城镇人口373万人,增加7万人;乡村人口221万人,减少8万人;城镇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2.8%,比上年末提高1.4个百分点。全年人口出生率为9.25‰,比上年下降1.35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为7.57‰,上升0.34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68‰,下降1.69个千分点。
第31的西藏常住人口:2023年末西藏全区常住人口总数为36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41.92万人,占总人口的38.88%;乡村人口223.08万人,占总人口的61.12%。人口出生率13.72‰,死亡率5.76‰,自然增长率7.96‰。
以上就是2024年全国31省份人口排名表。31个省份中,11个省份常住人口呈现正增长,分别是浙江、广东、海南、上海、江苏、新疆、贵州、北京、天津、宁夏和西藏。其中,浙江去年人口增量达到50万人,位居第一。广东去年人口增量达到49万人,海南为16.19万人,位居第三;上海为11.56万人;江苏和新疆均为11万人;贵州为9万人;北京为1.5万人;天津、西藏和宁夏去年人口增量均为1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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