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马化腾希望避免腾讯公益平台被慈善法“误伤”
BAT日报讯: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11日上午举行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下午举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慈善法草案。
广东团代表集体审议慈善法草案,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昨天首度在全体会议上发言,希望避免腾讯公益平台被慈善法“误伤”,并提出修订意见。
使用微信的读者,或许都接触过微信的公益众筹,慈善法草案公布,发起微信等公募的腾讯公益平台,还能继续使用吗?,马化腾首度在广东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发言,提出自己的建议,“要避免误伤”。
马化腾担心被“误伤”的条款,是草案中的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在民政部门统一或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马化腾认为,如果按属地管理将平台的指定权赋予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腾讯公益平台涉及的公募机构分散在各地,“数量如此之多,仅办理指定一事,就会耗费大量时日,平台会疲于奔命,也不利于慈善组织活动的开展。”
在上午的全体会议上,马化腾建议,“将平台的指定权明确赋予国务院民政部或者省级以上民政部门。修改为: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活动,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或者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统一或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时在网络平台发布募捐信息。”
下午,马化腾对关于互联网公募平台的认定问题,修正了自己的建议,“不在前面加认定部门,建议在后面补一句省级以上部门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也是指腾讯的平台,可以不受地域限制。就像互联网的管理原则一样,省级工信部发放牌照就可以全国通用。公募平台也是省一级认可之后,全国通用,不用每一个民政局都要去对接。”
马化腾称,“这个麻烦不是慈善法想带给我的,只是表述上把我误伤了。要成为指定平台,我们有信心能通过。不过,如果全国3000家民政机构都得单独弄,就没法搞了。”
据马化腾介绍,目前,腾讯公益平台上有200家公募机构,超过9000个公益项目上线,2015年捐款总额超过5.4亿元,捐款累计超过2300万人次,其中95%以上来自移动端。马化腾说:“该条款原意是想管不规范的小平台,但不说清楚,会误伤我的平台。”
马化腾认为,提出的建议并非只是帮自己说话,“所有互联网公司的公益平台都有这个问题,包括阿里等。”
“慈善法体现了社会各界对慈善事业的最新认识和规律的总结,慈善法出台后,建议主管部门尽快清理过去一些规定。”对于过时规定,马化腾举了两个例子。
第一是关于基金会员工工资水平的旧规,马化腾提出,“有文件规定基金会 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薪金水平不得超过上年度税务登记所在地人均工资水平的两倍 ,这对于吸引社会优秀人才加入慈善事业具有很大的阻碍。”
此外,马化腾认为,“《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这类限制在实践中会一定程度上抑制企业家成立基金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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