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互联网”发展战略应该如何落实

2016-01-07 09:42:46

海外网:您曾发表署名文章,详细阐释了“旅游+”的发展战略,您觉得在中国旅游发展的大格局中,“旅游+互联网”的发展战略应该如何落实?

李金早:旅游业和互联网是当今世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两大最为新兴、最为显著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旅游是综合性产业,是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是传播文明、交流文化、增进友谊的桥梁,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指标。“旅游+”是多方位、多层次、多维度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其根本出发点就是要充分发挥旅游作为实体经济和无边界产业所具有的带动性、开放性、包容性作用。这既为相关产业和领域提供扩容、升级、增值的空间,同时也扩容、升级和增值旅游业自身。

“旅游+互联网”是全球两大最多消费群体领域的融合,必将创造巨大的需求红利;是全球两大最具成长性消费市场的叠加,必将创造巨大的市场红利;是全球两大最具开放性和包容性经济形态的融汇,必将创造巨大的增值红利。

第一,我们要致力于全面构建开放包容的“旅游+互联网”发展环境。我国旅游业将率先实行互联网准入零负面清单,允许各类互联网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旅游行业。鼓励各类互联网资本和市场主体平等开展市场竞争,依法开展参股并购,支持培育互联网旅游龙头企业发展。落实国家放宽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平台等新业态的准入许可和经营许可制度。推动互联网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鼓励互联网企业参与饭店、景区、旅行社、导游、文明旅游、旅游团队等国家级旅游基础数据库的升级改造和新数据库的开发建设。

第二,我们将致力于持续提升“旅游+互联网”创新能力。鼓励建立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旅游+互联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中国“互联网+旅游目的地”联盟建设。加快制定和实施国家智慧旅游城市、智慧旅游景区、智慧旅游企业、智慧旅游乡村标准。加大对互联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权假冒行为。支持“旅游+互联网”领域创新发展。

第三,我们将致力于积极开展“旅游+互联网”创新试点示范。国家旅游局将在全国推动设立一批“旅游+互联网”创新示范基地,鼓励各地积极开展适应互联网旅游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政策创新和引领示范。我们欢迎各类资本和企业创新手段,积极发展互联网+乡村旅游、互联网+旅游扶贫,运用商务平台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旅游发展支持力度。不断创新平台和举措,积极推进“旅游+互联网”创新成果推广和学术交流。

第四,我们将致力于支持引导“旅游+互联网”新经济形态发展。当前,“旅游+互联网”经济已经成为这两大领域融合最活跃、发展速度最快、潜力最大的领域。我们将着力培育和打造具有互联网经济特征与旅游产业特色的“旅游+互联网”新经济形态。鼓励各级旅游部门加大对云计算服务的政府采购力度。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打造在线旅游第三方支付平台,拓宽移动支付在旅游业的应用。推进旅游与互联网金融合作。支持互联网旅游企业拓展海外合作。

第五,我们将致力于打造“旅游+互联网”的新型消费征信体系。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灵魂,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与否,已经成为市场经济成熟与否的显著标志。信用缺失势必给旅游和互联网都带来毁灭性破坏。旅游和互联网都是典型的信用经济。在我国,除央行的征信体系之外,阿里巴巴等企业创建了线上信用体系。全国旅游业的信用体系也正在构建之中。我们将拓宽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空间,积极构建“旅游+互联网”的新型消费信用体系。两大领域的信用相互补充、相互征引,既利于产业自律,也唤起人们对秩序、规则和信用的更多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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