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非法营销之手伸向财险公司

2015-11-18 11:23:42

导读:在保险行业内部,习惯性将这些新冒出的第三方理财机构统称为“P2P”,唯恐避之而无不及。这一切都归因于:若干P2P公司假借寿险公司名义进行非法营销活动,而造成的恶劣影响。记者近期再度调查发现,近来P2P“火苗”更有向财险公司蔓延的迹象。除难以道清言明的纠纷后患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险行业的声誉及正常经营。

随着保监部门近一年来的摸底调查和风险提示,第三方理财机构招募原寿险公司营销员套取保单资金的违规现象被曝光示众,并逐步被业内人士及保险消费者所警惕。

尽管各方均不遗余力,但P2P火苗依旧屡禁不止。记者在最近调查中了解到,国内多家财险公司先后在排查中发现,有不法第三方理财机构和个人采取多种方式,冒用财险公司总公司名义进行非法营销活动。

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记者发现,上述假借财险公司非法营销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两类。

一类是,有自称是资产管理公司的平台,以“与财险公司联合主办”的名义,对外售卖一年期的“返还本金加利息加意外保险理财壹号”。这个产品冒用了这家财险公司的团体意外保险条款,并在团体意外保险条款的基础上虚构了满期生存金等收益。

但事实上,这家财险公司与该资产管理公司未有实质性合作。经这家财险公司核查发现,该资产管理公司负责人曾向财险公司询问过购买该团体意外险的条件和方案,并获得了产品条款等资料。由此心生骗术。

另一类是,某财富公司在与投资人签署理财协议的过程中,称其子公司某金融信息服务公司与某财险总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出资客户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服务,可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等。该协议盖有这家财险总公司公章。在该财富公司网站上,也将该财险公司列为合作机构。

但经这家财险公司核查,发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上加盖的其总公司公章系伪造,这家财险总公司未与该财富公司或金融信息服务公司建立过战略合作关系。

从上述违规手段来看,这些第三方理财机构对于保险业的动态相当熟稔。借着眼下“P2P+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合作模式的火热,便上演了一出“以假乱真”的戏码,以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业内人士指出,与第三方理财机构招募原寿险公司营销员、采用非法手段套取处于正常期的保单资金有一点不同,财险公司目前尚未出现营销人员和客户大规模流失的现象。但影响程度一样不容忽视,除了会引起一些投资者的误会引发纠纷后患外,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财险公司以及整个保险行业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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